捷克光伏電站政策改變
發布時間:2010-11-11 點擊數:1544
捷克光伏電站政策改變
10月底,捷克政府提出了一系列針對國內泡沫式光伏電站投資的懲罰方案,該方案包括對光伏電站銷售電力的所得征收26%的“太陽能稅”以及追溯性的征收之前免去的稅收等措施。
中投顧問新能源行業研究員蕭函認為,捷克政府提出所謂的“泡沫式光伏電站投資”措施,每一項都直接限制了本國光伏電站的建設。例如對光伏電站銷售電力的所得征收26%的太陽能稅這一措施,將導致在該國境內進行光伏電站投資無利可圖,致使光伏電站的建設戛然而止。此外,先前建好的光伏電站也會因此無法運營。
蕭函認為,捷克政府出臺光伏電站限制措施有兩方面的原因。一方面,捷克政府認為之前對光伏電站的補貼過大,導致國內掀起光伏電站建設熱潮,使得光伏電站數量超過國內市場的容納能力;另一方面,受金融危機影響,捷克面臨巨大的財政壓力,不得不削減對新能源的補貼。
蕭函指出,捷克政府此次出臺對本國光伏電站的懲罰方案,將產生一系列影響。首先,政府的公信力將會下降,眾多光伏項目投資方將對捷克政府產生不信任感,其境內的光伏項目數量必將急劇減少;此外,如果其它國家都效仿捷克,出臺對光伏發電的限制措施,這將對全球光伏產業產生巨大的打擊。
中投顧問研究總監張硯霖指出,從全球來看,大多數國家對光伏發電都持肯定態度,一些光伏系統安裝大國(如德國、美國)都沒有限制投資光伏發電項目的意愿,所以,捷克出臺光伏電站限制措施對全球光伏產業的影響不大。
據中投顧問發布的《2010-2015年中國太陽能光伏發電產業投資分析及前景預測報告》指出,截止到2009年底,捷克累計光伏裝機容量達465MW,其中2009年新增裝機容量為411MW。